关于举办陕西省社区教育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7/6    来源 :暂无 作者: 点击:2371次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社区教育工作者业务能力和水平,探索社区教育的发展模式及工作机制,交流我省各地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的新经验。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陕西省社区教育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领会和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等有关方面提出的新政策、新要求,提高认识、拓宽视野、更新观念,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我省社区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培训班面向各市(区)、县具体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计划130人。每县(区)选派1人,每市(区)选派1名带队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13日,为期5天。7月9日下午报到。不安排接站。

(二)培训地点:宝鸡市恒源国际酒店。

(三)报到地点:宝鸡市恒源国际酒店(宝鸡市大庆路20号),路线图详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班邀请省内外社区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和经验分享与交流。培训内容主要为:

(一)专家主题报告。重点围绕形势与政策、社区教育体制机制、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创建经验等内容进行交流学习。

(二)现场教学、观摩。

(三)经验交流、研讨研修。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和培训费用由省级承担,经费从“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补助资金”中列支。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班由省教育厅主办,委托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承办,宝鸡市教育局协办。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要认真制定培训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学员要认真学习、严守纪律、保证出勤,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选派社区教育工作人员参训,并于2018年7月3日(星期二)前将《2018年陕西省社区教育工作人员培训班参培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邮箱地址:sh_sqjy@163.com。

(三)学员报到时需提交1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交一份本地区本单位2018年社区教育工作上半年总结(报到时交会务组)。培训结束后,每位参培人员需提交一份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形式不拘,可以是培训总结,可以是思考建议,也可以是结合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提出改革发展行动方案或本地区的典型经验案例等)。

七、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李春娥  029-88668836

(二)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王海燕  029-89057672   手机:13379086280

(三)宝鸡市恒源国际酒店

电话:0917—3531111    0917—3531113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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